优化发展环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诉前调解见成效

12.08.2016  19:06

  “真得感谢法院的诉前调解,不但帮我们节约了时间,最主要的是还解决了纠纷……”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立案大厅暨诉讼服务中心门口,成功诉前调解的齐齐哈尔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华信用负责人,手拿经司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如释重负。

  据该企业负责人介绍,二被告褚某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被告褚某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齐齐哈尔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华信用社申请贷款,2005年5月31日,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3,610,000.00元,月利率8.85‰,借款期限一年。被告以XX润滑油厂、XX农场建筑面积1666.88平方米房屋抵押。借款到期后,被告因经营不善,一直未能偿还借款本金,在此期间原告每年均向被告下达催款通知。无奈之下诉诸法律。

  到法院后,法官认为此事可以诉前解决,便向双方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使双方和解。“如果该案进入诉讼程序,花费的时间就长啦。”法官介绍说:“通过诉前调解,该案从法院收到诉状到调解成功,仅仅利用一天的时间。

  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优化全区法治环境,建华区法院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作用和12368的服务功能,做好诉前风险提示和诉讼程序性指导,并对涉及企业的案件,立案庭主动启动诉前调解、多元化解制度,诉前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