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法院:维护法律尊严 保障群众利益

03.01.2017  22:03



    被告人鄂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于2015年、2016年三次招摇撞骗,分别骗取被害人马某现金5000元、芮某现金800元、李某现金2000元,共计骗取现金7800元。鄂亚君于2016年5月24日被侦查机关在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抓获。

    该案起诉到法院后,碾子山区法院严明法律规定,走访受骗群众,了解情况,最终将赃款全部追回,返还被骗群众。当被骗财物返还给被骗老人时,老人紧握刘立军院长双手,千恩万谢。被告人鄂亚君的女儿也诚恳向3位被骗老人道歉求得了谅解。在全部赃款返还后,法院认定被告人鄂亚君有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该案的审判过程,既保证了被害人的财产不受损失,又宽严相济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