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铁路检察院:守护“天眼”保安全 助力“铁企”维秩序

10.08.2018  15:3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院、分院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年”活动,加快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齐齐哈尔铁路检察院充分发挥铁检服务铁路职能,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铁路企业运行列车上视频监控设备(即“天眼”)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开展“守护天眼”专项活动,不断加强铁检履职能力,助力铁路安全运输发展。
 
   深挖案件,拓展社会治理职能
       该院在办理多起列车犯罪案件后,发现了这样的规律,对比未安装或者少安装监控录像的列车和安装监控录像的列车,前者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更高,案件侦破率更低。这种现象其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未安装或者少安装监控的列车因缺少对犯罪分子的有效威慑,放纵了犯罪的发生。如该院办理的孙某某盗窃案中,孙某某在动车组列车的车厢连接处将他人行李箱盗走,涉案价值人民币6万元左右。经讯问得知正是因为此处未安装监控,犯罪嫌疑人才产生了侥幸的心理。
  其次,未安装或者少安装监控的列车因无法提供直接证据,导致侦查难度增大。该院办理的王某某寻衅滋事案中,王某某在列车车厢上实施了多次随意殴打他人、辱骂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案发车厢监控设备损坏,且无备用监控设备,导致王某某多次殴打、辱骂行为因缺少监控数据证实而难以认定。
 
   排查问题,寻找天眼监控漏洞  
  1.保护旅客隐私和安全之间的平衡问题
  通过调研了解,客运段硬卧旅客列车车厢中,部分门头监控设备能够拍摄到附近卧铺旅客,有些旅客为了保护隐私,要求关闭监控设备。这就凸显了保护旅客隐私和维护列车安全之间的矛盾问题。一方面,卧铺属于相对封闭的公共场所,需要“天眼”发挥警戒犯罪和取证的功能;另一方面,卧铺的特殊功能决定了它的私密性,旅客隐私权不能被忽视和剥夺。
  2.人力配备不足,售后服务缺位
  旅客列车上安装监控设备属起步阶段,相关技术培训不够及时,目前齐齐哈尔客运段只有一名专业人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在途中无法运用、失效等情况的信息收集、掌握,协调,对视频监控系统存在问题的设备更换、上齐等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监控设备的售后保障也是一个大问题,哈尔滨铁路局统一采购监控设备并发放给客运段,而设备出现问题后,客运段只能将问题反馈给哈尔滨铁路局,而不是直接对接售后服务,所以出现问题后的咨询、更换、维修等过程时间长、反馈慢、效果差。
  3.其他原因造成“天眼”不能发挥应有作用。
  比如客运员为了避免工作被时刻监督,将视频设备角度调整,无法正常拍摄到需要监控的角度;监控设备本身设计缺陷导致电池老化率过高,经常更换电池费用昂贵;列车上监控视频配套装置不够成熟,导致无法固定设备,损坏率过高。工作制度缺陷、视频设备缺陷以及配套装置不成熟,都阻碍着“天眼”更好的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重建防线,夯实天眼监控系统
   
  针对以上问题,该院经过调研后提出如下建议:
  1.协调保护旅客隐私与维护列车安全之间的矛盾,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向旅客解释“天眼”的保护意义,消除旅客的戒备心理,或者由客运服务人员协调沟通更换铺位。
  2.解决人力配备不足与监控专业管理之间的问题,将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工作移交专业部门负责。让技术部门或者车辆部门接管此项工作,减少客运部门人力分流,保障服务质量不打折,还能保证监控设备得到专业化管理。
  3.解决职工自律意识不高擅自调整设备的问题。健全奖惩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层层问责制度和连带奖惩制度,通过层层问责强化上下级之间的监督管理,通过连带问责完善内部监督,通过举报奖励弱化视而不见的自保情绪。
  该院近期受理的发生在列车上的案件中均有监控录像作为证据使用,大大提升了案件的证据质量和证明力度。同时,该院收到铁路企业相关部门的反馈,表示已着手增加“天眼”人力配备,对其管理采取适当分流,加强相关人员专业化培训力度,制定问责机制;对于列车上的“天眼”死角和设计缺陷问题,因属技术性问题,需要时间和过程,已受到充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