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齐齐哈尔高新区招商局招标聘任局长3人

11.01.2016  12:09

  原标题:关于招标聘任齐齐哈尔高新区招商局局长的公告

  齐齐哈尔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标聘任高新区招商局局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聘任岗位及标的

  (一)招标聘任岗位

  拟招标聘任齐齐哈尔高新区招商一局、二局、三局局长各1名。招商局主要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宣传推介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洽谈引进投资项目等。

  (二)招标岗位标的

  引进项目类别:

  1、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特色轻工业等重点产业项目。

  2、一般生产加工类项目。

  3、商贸服务类项目。

  第一年招商引进上述重点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5000万元投资额可以累加,累加项目不超过5个;一般生产加工类、商贸服务类项目招商引资额不少于1亿元,1亿元投资额可以累加,累加项目不超过3个。后两年目标可根据经济发展速度适当上调。

   二、资格条件

  参加此次招标聘任的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聘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会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均可报名,不受身份、年龄、性别、职业、地域限制。

  (二)具有两年以上招商工作经历且业绩突出;或有可靠的招商资源和渠道,招商潜力较大,有成功案例。

  (三)熟悉国家、省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经贸谈判能力。

  (四)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良好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任: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工作不胜任、不适应或不遵守工作纪律被单位解聘或自动离职的;

  5、不适于聘任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