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龙凤区六旬老太殒命邻居刀下 血染楼道!

10.08.2015  15:39

  8月8日,立秋。按风俗,这一天是吃饺子的日子。可年过六旬的杨老太,却再也没机会吃饺子了。

  8日9时许,在龙凤区龙凤镇某居民楼4楼通往3楼的楼道里,鲜血染红了楼梯。血液凝固,腥味儿刺鼻。在居民楼前,站着很多居民,他们都为杨老太遇害感到惋惜。

   老太殒命邻居刀下

  有居民说,杨老太有几个孩子,分别居住在大庆和北京。为了帮忙照顾孙子,杨老太和老伴儿“倒班”,辗转于两地。案发当日,杨老太从北京回来不到一周,她的老伴儿刚去北京3天。

  居民刘女士说:“这老杨太太家里条件不错,孩子们发展也挺好,本该享福了,却遇上这档子事儿,太惨了!”

  据居民描述,杨老太遇害时,双手手腕处被砍伤,颈部被砍得只连层皮,行凶手段极为凶残。“楼道里都是血,真吓人!人体内能有多少血啊?估计都流光了。”

  记者来到杨老太居住的单元。走到3楼半的缓台时,看到从上面流淌下来的血迹。血从4楼的楼梯口一直流淌到3楼半缓台。8个台阶几乎被鲜血覆盖,个别台阶上的血迹上甚至留下了脚印。

  4楼的楼梯口,正对着的401室是杨老太的家。隔壁402,便是嫌疑人刘某家。两家仅一墙之隔。

   居民称嫌疑人有精神病史

  远亲不如近邻,杨老太因何得罪了刘某,竟遭此毒手?

  说起这事儿,居民深感惋惜。有居民说,40岁左右的刘某,已有20多年的精神病史,原本在医院治疗。刘某的母亲病重,他的父亲把他接回家中。

  一居民说:“这才接回来没几天,没想到出了这么大的事儿。”

  坊间传闻,8月7日晚,刘某曾到杨老太家敲门。8日早晨,刘某又敲响了杨老太的家门。这次,刘某带了刀。

  血迹是从4楼的楼梯口向下流淌的,楼梯中间部位血液较稠且多,居民猜测杨老太是被刘某追赶砍杀的,但楼内居民没听到呼救等异常声音。

  记者在凶案现场看到,402的门上还插着钥匙。有居民猜测:“是不是因为刘某母亲病重,家里人忙活的时候,忘把门反锁了?”也有居民说:“听说刘某的父亲早晨去医院时,还叮嘱刘某不要出门。后来,刘某的父亲要回来取寿衣。是不是这个消息的刺激,导致刘某犯病了?”

  血案发生在7时许。3楼的住户说,惨案发生时他没在家,平日和楼上的住户都没什么来往,只知道杨老太自己在家,刘某平时不住在家中,偶尔回来。他没见过刘某。

   精神病人量刑问题引关注

  刘某杀了杨老太之后清醒了,给他哥哥打电话,说自己杀人了。刘某哥哥通知刘某父亲,刘某父亲立即赶回家。居民传,刘某父亲回到家后,打电话报警。此消息未经官方证实。

  8时许,龙凤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刘某带走。

  由于刘某有精神病史,有居民问:“据说精神病人杀人不判刑,那么,杨老太命案谁负责?”也有居民说:“刘某的父亲是监护人,没看好刘某,监护人有责任。”一时间,关于刘某是否会受到法律制裁问题引发居民热议。

  记者通过查阅《刑法》第十八条得知: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嫌疑人即使患有精神类疾病,也需通过有资质的部门做出司法鉴定,其作案时是否在发病期间。

  龙凤公安分局正对此案进行调查。本网提醒读者,如果家里有精神类疾病的患者,要加强看管,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

编辑:谢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