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法院:以慈善之心显大爱 用帮扶之志做合格党员

14.10.2016  19:02

  10月14日上午,龙江县法院开展了“慈善一日捐”和“扶贫日”爱心捐赠活动。按照依法组织、自愿奉献、无偿赠与的原则,政工科组织干警开展了捐款捐物献爱心仪式,经过一上午热心的捐赠,龙江法院共捐款11500元,收得捐物200余件,豆油一桶。经过三名干警仔细清点、收集,将所捐款项汇入县委办公室指定的专用账户,将款物送到县民政局捐赠办公室。

  慈善事业对贫困农村扶贫开发的意义不言而喻。由于各地农村存在着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的较大差异,政策对象的精准识别较为困难,各地乡村政策的执行能力存在差别,农村基础数据条件尚显缺乏等问题,慈善事业的主动介入便体现了在扶贫救困上的专业性、机动性与准确性特征。龙江法院全体干警响应县委号召,主动、自愿、无偿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领导干部争先带头,党员干警积极号召,为捐赠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