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省法院联合举办“龙江最美人物(法官)”评选投票活动
为充分展示全省广大基层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树立法官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改进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由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组织的“龙江最美人物(法官)”评选投票工作正式启动。通过评选活动,充分展示全省广大法官在“创建四优法官、争当四优法官”活动中,积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民、公正、清廉、奉献的“龙江基层法官之美”,着力宣传好“最美法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感人事迹,让群众走进和了解基层法官这一群体,更加关注和支持基层法院、基层法官的工作,凝聚起建设平安龙江、法治龙江的正能量。
此次活动的评选范围包括 全省各级法院(含法庭)的一线办案法官。
参评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美在倾心为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工作宗旨,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服务群众的事迹突出、感人,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口碑。
二、美在公正司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使审判权,努力实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所办案件数量多、质量好、效率高。
三、美在无私奉献。长期坚守审判一线,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淡泊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百姓排忧解难、尽心尽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四、美在清正廉洁。牢固树立司法廉洁意识,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情、权、钱面前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此次评选活动分为推荐预备人选、确定候选人、群众投票、组织专家评审投票、确定龙江最美法官及新闻发布六个步骤。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手机短信投票等方式参与活动,网络、手机短信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至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