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09.03.2016  11:04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百日消费维权活动”为契机,结合新颁布的《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制定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开展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营造浓厚的消费维权社会氛围。

  一是公示2015年度十大申诉投诉热点。12315投诉举报中心、12365投诉举报中心和市消费者协会根据2015年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过《鹤岗日报》、《鹤岗晚报》将梳理出的十大投诉热点面向社会公示。

  二是开展鹤岗市十大行业诚信经营评比活动。主要开展电信、金银手饰、家电、钟表、服装、儿童用品、五金、装饰装修、汽车配件、汽车销售十个行业诚信评比活动,通过《鹤岗日报》、《鹤岗晚报》等新闻媒体将诚信评比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三是强化社会宣传。在《鹤岗日报》开设“3·15,新消费,我做主”板块,宣传打假维权工作成效,宣传《消法》《条例》和识假辨假常识。组织开展“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公益广告宣传月工作,在全市主流媒体电视、报纸上发布全省优秀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全面打造全市广告业的健康形象。

  四是开展“百日消费维权”活动。以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儿童服装及用品、消防器材、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鹤岗市加油站在用加油机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有周期内检定合格证书、封铅是否完好等。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加油机计量作弊克扣油量等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经营的加油市场环境。积极探索网络“扫黄打非”机制,严厉打击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和非法报刊、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非法批发销售窝点和非法印刷活动。

  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假冒品牌农机产品的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农机市场商标检查力度,打击误导、欺骗农户和相关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切实维护农机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对美容美发、娱乐健身、餐饮、商场等行业利用店堂告示类“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利进行检查清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重点对农资市场、成品油市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开展对汽车销售企业4S店、专营店等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合同格式条款违法,强制加价搭售等行为整治促进全市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六是加大新《条例》的宣传力度。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采取集中学习,举办两期培训班,实现市区内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开展宣传新《条例》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校园,进营区和进家庭“六进”活动,宣传经营者义务,激励经营者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感,提升消费者法律水平。各县局、区局将在辖区内人口密集,流通量大的主要消费场所,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岗和流动岗,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处理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涉及民生方面的侵权问题。

  七是开展社会诚信教育。由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开展“践行承诺、争创先进”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举办新《消法》培训班,散发《诚信经营倡议书》,引导会员恪守职业道德,形成争先创优积极参与文明诚信创建的浓厚氛围。由市私营企业协会举办“诚信赢天下,行业讲规则”座谈会,引导全市私营企业加强行业道德规范和自身的责任感,强化私营企业自律,创造良好的经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