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指强奸幼女入狱 18年后女方承认系冤枉

19.08.2015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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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101》报道,58岁的孙业龙,是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镇东黄庄村民。18年前,他认识了在当地一家饭店打工的李小曼。孙业龙说,当年李小曼14岁,跟自己女儿同岁,自己也一直把李小曼当女儿看待,两人相处一直很愉快。然而,1997年11月的一天,两个人这种融洽的关系,被彻底改变了。

  出门买东西的孙业龙被派出所传唤,原因是李小曼告诉派出所孙业龙和自己有不正当关系,2000年,孙业龙被以“奸淫幼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出狱后,孙业龙多次上诉,又不断被驳回,这期间,不甘心的孙业龙一直请求李小曼能站出来说明真相。

  而就在最近,在等待了十八年后,当年的受害人李小曼终于同意上门说明真相。从安徽来到孙业龙家中,李小曼见面就跪到了孙家人面前,承认了当年冤枉孙业龙的事实,并表示愿意帮助孙业龙作证。孙业龙的妻子紧紧攥住李小曼的手,诉说着这些年的委屈,说到伤心处,痛哭流涕,周围的家人也无不泪流满面。

  有了李小曼的表态,孙业龙决定再次提起上诉,希望能查明真相,给自己一个明白,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能实现吗?

  虽然李小曼已经登门道歉,但是对孙业龙来说,这还远远不够,他需要更多的证据。在当年的判决书中,除了“受害者”李小曼,作证的大多是当年办案的民警。宗某、李某、宋某和张某都从自己的工作角度,分别作证称:孙业龙和李小曼发生了不正当关系。然而十八年过去了,要找到当年这些人,并不容易。

  在这些人中,离孙业龙最近的就是当年的一名巡防员宋某。和判决书上的很多人一样,宋某也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工作,现在成为了一名长途客车司机。

  然而一通通的电话,一次次的上门拜访,孙业龙都没有见到当年的巡防员宋某,打电话也是无人接听,宋某也在有意寻逃避孙业龙,找清白之路再次陷入了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