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四期简报

03.03.2016  15:51

  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县)

  创建工作座谈会在哈尔滨召开

  2月2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快质量强省建设步伐,省政府在哈尔滨召开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座谈会,就创建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副省长孙尧同志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孙尧指出,要深刻认识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市、县政府要认真按照全省指导意见,突出抓好大质量机制,突出抓好质量品牌培育,突出抓好质量基础工作,突出抓好质量安全保障,突出抓质量创新发展,突出抓好质量共治,确保创建工作任务推进落实,为全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创建工作当好典型。

  省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人、省质监局局长张升介绍了全国“质量强市”活动开展情况和一些先进典型城市主要作法,对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统一作出安排部署,并代表省政府与创建市、县政府签订了《创建“质量强市”“质量强县”示范城市任务书》。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和宁安市、穆棱市、绥芬河市、五常市、北安市、肇东市、东宁市、绥滨县、虎林市、漠河县、宝清县等7个市、11个县将在全省率先开展“质量强市、强县”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创建工作组织实施阶段将在3-9月份进行,10-12月总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