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黑龙江胜农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27”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审核备案请示的复函(黑安办发〔2016〕22号)

18.07.2016  19:09
鹤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你委《关于对黑龙江胜农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27”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审核备案的请示》收悉,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经审核,同意你委呈报的《黑龙江胜农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27”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二、按照《黑龙江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规定,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

      三、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省政府安委办备案。事故调查报告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在政府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此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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