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05.12.2014  20:46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第一个宪法日到来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文法学院学生紧密结合“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全国活动主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网络平台宣传法律常识。自12月2日起,文法学院分别在人人网、微信公众平台、腾讯QQ等网络平台上发布与大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小知识。这其中包括预防网络诈骗的法律常识、大学生在求职及兼职过程中与用人单位间的合同问题等等。通过手机客户端及电脑平台的推送,让同学们了解并熟悉生活中常用的法律知识,相关知识的点击量每天都在不断上升。
      弘扬法治文法学子积极行动。12月3日,文法学院分别在主楼、研究生楼、教学楼大厅放置有关宪法知识的宣传板,普及法律常识。12月4日,利用中午时间在南、北区各设置宣传站向全校同学发放印有法律常识的宣传单,重点向同学们讲解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同学们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为准备创业的同学讲解《公司法》新修改的内容,了解最新的法律规定。
      现场还设置了法律咨询箱,将同学们需要咨询的问题收集起来,活动后将请法学系的专业教师为同学解惑,得到专业的答复后再通过预留的联系方式反馈给同学。

(撰稿/文法学院  编辑/徐彦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