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63号)

28.03.2019  15:01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公司:

根据《黑龙江省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黑人社发〔2013〕2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助和省级学术(技术)后备带头人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资助方向

在坚持向艰苦边远地区和企业建立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或所属后备带头人倾斜的基础上,重点资助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及深加工、环境保护、旅游、冰雪等传统优势特色产业,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发挥重要作用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或后备带头人。

二、基础设施建设资助

(一)对象和使用方向

资助对象为曾经获得过该资助且资助资金已规范使用完毕的企业和市(地)所属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或未曾获得过该资助的所有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其他已获得过资助的梯队今年暂不申报。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建立和完善重点实验室建设、中小型实验设备和图书室专业图书的购置。

(二)数量和额度

今年预计资助19个左右省级梯队,其中资助30万元1个、20万元4个、10万元14个,将视申报情况予以适当调剂。

(三)申报条件

1.有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重点是直接从事经济领域研究的在研项目或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专业从事涉及企业生存发展的重大科研自选项目。

2.梯队设备、资料急需更新、增置,且有一定的自有资金,经资助后,科研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达到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三、省级学术(技术)后备带头人资助

(一)对象和使用方向

资助对象为曾经获得过该资助且资助资金已规范使用完毕的企业和市(地)所属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的学术(技术)后备带头人或未曾获得过该资助的所有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的学术(技术)后备带头人,其他已获得过资助的后备带头人今年暂不申报。资助经费用于后备带头人开展科学研究,购置科研资料,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短期进修及出版科研著作等。

(二)数量和额度

预计资助75人左右,其中资助5万元20人、3万元35人、1万元20人,将视申报情况予以适当调剂。

(三)申报条件

1.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2.能独立主持项目研究开发。

3.主持的科研项目具有创新性,或涉及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科研自选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主管单位推荐公函。主要包括组织选拔推荐的程序和方法,以往是否获得过资助(符合再次申请资助条件的需附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在本单位、本地区的公示情况(注明公示时间、方式和结果),推荐的主要理由及意见。来函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电话,以及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和账号)。

(二)资金申请表。申请基础设施资助需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后备带头人资助需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

(三)成果佐证材料。近五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梯队或后备带头人获得的科研成果、在研项目以及出版论著、发表论文等资金申请表中填写的成果佐证材料。

(四)装订及数量要求。推荐公函原件1份,资金申请表A4规格单独胶装成册一式5份(附电子版),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胶装成册1份(包括封面、目录、推荐公函、资金申请表、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等)。

(五)答辩汇报电子材料。申请基础设施资助、后备带头人资助分别准备6分钟和4分钟的PPT评审答辩汇报材料,汇报内容应在资金申报表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申请理由、拟解决问题、条件保障、资金用途和计划及预期成效等。

五、申报程序、指标、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程序。申报对象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由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

(二)申报指标。基础设施资助高等院校限报1个,市(地)限报3个,其他主管单位限报2个;学术(技术)后备带头人资助按要求申报。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1 .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 .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5月13日—5月26日。网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或http://www.hljzwzx.gov.cn/。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界面依次点击"个人办事”、"服务部门”、"人社厅”,在"搜索事项”中搜索"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资助”或"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资助”,然后点击"在线申办”进入登陆界面。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相关附件,导出资金申请表。

(2)现场复核时间:5月27日—5月31日(公休假日除外)。现场复核时需提供推荐公函、资金申请表(可先打印1份待现场复核无误后再胶状成册)、成果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按时录入"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管理系统”,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真实一致。论文类原件审核由主管单位把关,其中涉及SCI、EI、ISTP、CSSCI的论文现场复核时只需提供加盖检索公章的目录即可,原件我厅将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主管单位当年度各项申报资格,并视情况在全省给予通报。

联系单位: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张亚民,郭佳男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电      话:0451-87130140,0451-87130139

技术支持:夏  雷,0451-58976520

地      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省人社厅1416室

 

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封面).doc

            附件2: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资助资金申请表(封面).doc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