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我省CPI同比上涨1.9%

04.06.2018  01:33

  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我省CPI环比下降0.8%,同比上涨1.9%,累计同比上涨2.3%。在全国由高到低的排序中,环比列第31位,同比与江西并列第13位,累计同比与北京、甘肃并列第9位。

  省物价监管局监测专家分析,4月份我省CPI环比下降0.8%,降幅比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食品价格下降3.6%,影响CPI下降约0.71个百分点,是CPI下降的主要因素。4月份我省CPI同比上涨1.9%,涨幅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食品烟酒、衣着、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五类价格同比涨幅与上月相比均有所收窄。据测算,在4月份1.9%的同比涨幅中,翘尾因素约为2.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负向拉动约为0.2个百分点。

  专家预测,5月份食品价格将延续弱势走势。非食品价格小幅波动,保持平稳运行的可能性较大。从CPI同比构成看,新涨价因素对CPI同比将继续形成负向拉动,但翘尾因素较4月份增加0.2个百分点,预计5月份CPI同比涨幅在1.9%左右。(作者:马云霄)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