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黑龙江省开展“回头看”工作

   原标题: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黑龙江省开展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及监督举报方式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安排,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5月30日至6月30日进驻黑龙江省开展督察“回头看”。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进行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如发现督察组成员存在违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的情形,可向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和生态环境部直属机关纪委反映。邮箱为jb@mep. 人民政府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