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贫困人口享民生“红利”实现“病有所依”

20.06.2017  15:04

  “十年辛苦奔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我省“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这部分人群作为贫困人口中的重要组成,也成了脱贫攻坚战役中最难啃的骨头。近年来政府通过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困难救助等多种方式,为贫困人群提供了医疗保障。特别从去年开始我省健康扶贫工作全面展开,省卫计委牵头全面规划实施了“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即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和重病兜底保障一批,伴随着规划在全省范围内的具体实施,我省农村贫困人群看病不愁已成为现实。

  青冈县的丛伟是国标级贫困户,几年前由于严重肾衰竭开始透析治疗,每年都要花上3万多元,这笔支出对丛家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他曾几次萌生放弃治疗的念头。2015年,青冈县针对贫困透析患者出台了专门的救助政策,丛伟成为受益者,去年透析费用5万多元,丛伟个人仅负担1200元。“政府的健康救助政策给了我生活的勇气。”丛伟说,现在他能够干些简单的家务活了。

  从2012年开始,我省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包括大病补偿、新农合二次报销等一系列针对贫困群众的救助、补偿措施。特别是去年由省卫计委牵头开展的健康扶贫工程,其中所制定实施的兜底保障、精准施治、结对帮扶等措施,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覆盖,报销比率提高5个百分点,在全省县域内贫困人口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绿色通道”等特殊待遇。同时,还出台了《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地选择9种大病对贫困户实施专项救治。同时,为保证贫困户“有病不愁”,实行省级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包县结户扶贫和在省、市、县、乡医疗机构结对帮扶的具体措施。这些行之有效的健康扶贫措施,让我省广大因病致贫的贫困户真正实现了“病有所治、病有所依”。

  在青冈县柞岗镇向东村村民王勋家里有一本“就诊日记”,清晰记录着自打他得病以来的各种治疗过程和费用账单,也记录了得病的这段人生时期从无奈、无助到重燃生活希望的特殊历程。6月5日这天,青冈县医院的顾医生、柞岗乡镇卫生院的王医生以及向东村村医张大夫,一大早便“组团”来到王勋家里,进行患病贫困户入户走访。“自打去年老伴儿患病,县里的、乡里的还有村上的医生都记不清来家多少次了。”王勋的妻子对记者讲,老伴儿最懂得感恩,把每次谁来了、给治啥了都记在本上。

  在这本“就诊日记”里记者了解到,王勋去年六月因患严重肺囊肿在211医院进行了手术,住院治疗47天,一共花7.2万元,其中医保合规费5万元左右。如果按照之前的新农合报销办法,他只能享受2万元左右报销。而如今县里针对贫困人群制定了医保提高比率10%、农合二次补偿、大病救助等多项救助措施,算下来王勋共报销3.6万元。王勋说,“当知道政府能多给报一万多元,我们心里亮堂了很多。”据介绍,去年开始青冈作为大兴安岭南麓特困片区县,正式启动健康扶贫工程,并制定了“精准摸排精准分类精准施治”的扶贫思路,采取“千名医师包村联户”以及建立保障制度、实施组合卫生救助等有效措施,让“确保贫困群众病有所医”的健康扶贫目标正成为现实。

  省卫计委相关同志介绍,健康扶贫工作由于目标人群的特殊性,加大兜底保障力度是关键。

  为此,卫计委协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全省各地也根据自己的实际,实施了一大批行之有效的“兜底”保障办法。这其中就包括三项保障全覆盖,并印发《关于做好贫困人口参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覆盖;实行三个政策倾斜,全省统一规定贫困人口在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贫困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患者降低50%,扩大贫困人口门诊统筹就医范围,门诊统筹资金全家共享;加大两个救助力度,2016年共救助贫困人口6.29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3158.68万元;加大临时救助力度,2016年全省共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1589人,支出资金2424万元;设立一个窗口,今年4月,省卫计委联合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等6个部门印发了《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工作方案(暂行)》,在全省县域内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减轻了贫困患者的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各地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拓展和延伸。如汤原县创新实施了“四兜底、两提高”政策;富裕县实行医疗救治“六条保障线”制度;木兰县提高贫困患者门诊补偿范围和标准,取消40种慢性病的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

  贫困人口从“有病不敢看”到看病不愁,从“病有所医”到“病有所依”,几年时间里,这些正在发生的转变,印证着我省几十万贫困人口真正享受到了政府的民生“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