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病根” 对“症”施策|七台河市检察机关 认罪认罚适用率显著提升

24.07.2019  14:42
  年初以来,为了更好地推动认罪认罚制度有效落实,七台河市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深入调研,认真梳理出主观上积极性不高、量刑建议经验不足,客观上与公安法院、值班律师衔接配合不到位、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不熟、适用比例较低等几方面问题。针对“病根”,一一对“症”施策,找准发力方向,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取得明显成效。六月份适用率由8.05%提升至36.84%,提升幅度为28.79%。 加强协作联动,形成推进合力

  七台河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基层院、市院其他部门沟通协作,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组合拳,形成推进合力。

  ➤加强衔接配合,完善制度保障。 七台河市检察机关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推进会,与市监察委、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签《七台河市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案件办案指引(试行)》,明确适用流程,落实律师值班制度。与市中级法院会签了《认罪认罚案件常见罪名量刑指引》,进一步统一完善量刑标准规范。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覆盖面。 七台河市院统一制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展板和宣传手册,并牵头各基层院在公安机关派出所、看守所及检察机关案管中心、取保候审办案区等场所张贴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在看守所监区电子宣传屏中,滚动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在“黑龙江七检在线”公众号设置认罪认罚从宽专栏,组织各院踊跃投稿,通过刊发认罪认罚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社会知晓度,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全覆盖,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合法权益。

  ➤加强适用监督,主导侦查环节积极适用。 针对新刑诉法实施后公安机关讯问时,均未告知认罪认罚规定及权利的普遍情况,七台河市院制发了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得到了公安机关的充分认可,有效纠正了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环节得到有效宣传落实。同时,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法院未采纳量刑意见导致上诉的案件加强审判监督,二审检察员均提出建议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出庭意见,有力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开展。

 

  ➤加强对下指导,同步推进制度落实。 七台河市院第一检察部深入辖区所有基层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推进,结合各区域案件类型分布特点及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各院稳步推进工作落实。制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解读课件,组织检委会委员、基层院检察长专门学习,提高认识,加强督导。

实行检察官办案数据月通报制度

  
  为激励基层院办案人积极适用制度,七台河市院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月通报制度,将责任明确落实到各员额检察官。通报中,将适用数据细化到每位员额检察官办案、适用量,每位员额检察官当月和截止当月的受理、起诉、适用数、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数一目了然,同时对近期制度落实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简化法律文书、程序实现制度落实“轻装快行”

  茄子河区院积极探索简化法律文书、程序,减轻办案负荷,调动办案人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制度落实“轻装快行”,该院5和6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分别为44.44%和66.67%。一是合并各项权利义务告知书。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合并在一张告知书上,一次性告知。二是简化制作审查报告、出庭预案。在制作审查报告时,按犯罪类型突出审查重点,对于言词证据进行归纳性概述。在制作出庭预案时,对速裁案件不再制作“三纲一书”;对简易审案件,不再制作讯问提纲和答辩提纲。三是简化法庭审理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并提出量刑建议,法庭当庭宣判;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归纳出示全案证据,简要发表公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