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检察院采取三项举措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02.08.2019  20:20

    如何着力培养发挥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能力和作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8月1日,林甸县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少禹要求办案人员充分认识这一制度的重要意义,采取积极措施,全面推进和落实这一工作。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既有利于降低犯罪嫌疑人的刑罚幅度,也有利于缩短审程,促进司法公正,更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葛少禹在推进会中要求要综合运用三项措施来保证这一制度落实到地。
  一要在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增强办案力量上下功夫。针对该院在“三远”技术强化检察业务上有较强的基础,远程提审和电子卷宗两项已走在全市检察机关前列的实际,葛少禹要求办案人员要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网络技术紧密结合起来,尤其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见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
  二要在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有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文书制作和庭审环节还可减少大量工作。”针对目前林甸县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的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案占案件比较重的实际,葛少禹要求,对于此类案件可采取表格文书、集中具结、集中开庭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
  三要在检察长带头与司法机关沟通合作上下功夫。“下一步,检察长将积极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进行沟通,通过政法会议、联席会议等形式与司法机关各单位达成共识。”葛少禹表示,对于认罪认罚案件要第一时间在公安机关实现定性,在检察机关准确具结量刑,同时协调司法局提供律师资源保障,从而保证法院能够有效采纳公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