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中考招生录取分四次进行 “平行志愿”最多可报两所学校

28.06.2014  20:51

  今年哈市中考招生录取分四次进行,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及部分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实行“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

  最多可报两个学校

  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及部分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即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平行的学校志愿,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按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录取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优先检索高分考生填报的2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1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2志愿,如果符合则被录取。

  俄语考生在省、市重点高中统招生(不含配额生)录取时均降10分录取。

  录取顺序按

  志愿填报顺序录取

  录取分四次进行:第一次,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学校的统招。第二次: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学校的配额、择校;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学校及哈四中、哈十三中、哈十四中(哈尔滨市田家炳高级实验中学校)、哈一二二中、呼兰一中的统招。第三次: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学校的配额、择校;市重点高中的统招[不含哈四中、哈十三中、哈十四中(哈尔滨市田家炳高级实验中学校)、哈一二二中、呼兰一中]。第四次:市重点高中的配额、择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市属普通中专(不含卫生、师范类)和技工学校。

  省重点配额生低于

  统招分数25分不录取

  配额生的录取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考生的配额志愿、学校的配额指标、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体育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配额生录取时,按学校配额招生计划划定分段,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采取“取多不取少”原则。

  省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分数线以下25分的不予录取,若考生户口为平房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哈24中配额,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哈24中在平房区录取的统招分数线下延25分;若考生户口未非平房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哈24中配额,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哈24中在非平房区录取的统招分数线下延25分。

  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30分的不予录取。在招生学校配额规定分数线内初中学校的配额生指标未录取满的,剩余指标收回,在该初中学校所在范围内按照考生的配额志愿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