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发放致当事人公开信 告知诉讼风险

15.11.2017  02:41

    近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推出一项改革措施——在一审立案或二审送达开庭传票时,制作发放《致当事人的公开信》,告知当事人诉讼、执行风险等相关事宜,达到了普法和拉近公众与法院距离的效果。

附:大庆中院致当事人的公开信

    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请您仔细阅读此封公开信,它会对您的诉讼活动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并有利于您打一个明明白白的官司。

    一、请知晓诉讼有风险。不是所有的诉讼请求都能在法院得到支持,您的诉求只有属于法院管辖并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支持才能胜诉,因此,请您认真阅读《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并按提示进行诉讼、举证、申请执行。同时,请您尽可能全面客观地分析案件事实证据、相关法律和判例,广泛征求专业人士意见,准确地把握诉讼请求实现的可能性,以避免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确保执行,请尽可能依法在诉前、诉中申请财产保全,如无能力提供保全担保,可通过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方式申请财产保全。

    二、请诚信参加诉讼。诚实信用是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您在诉讼中应当遵循该原则,合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诉讼中不能存在滥用诉权、虚假陈述、隐瞒关键事实、虚假诉讼、诉讼欺诈、指使他人做伪证等不诚信的诉讼行为,否则要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诉讼中,您有义务提供本人准确的送达地址,并签字确认;如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接收的,您将承担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请相信法院会依法公正裁决。法官基于对法律的忠诚和应有的良知,会站在中立的立场,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据法定程序处理您的案件,任何非法定因素都不会影响裁判结果。对于符合法律规定并有证据支持的诉讼主张,法官一定会予以尊重,并会认真倾听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审查所有诉讼理由和证据,依法评判是非曲直,公正裁判。

    四、请明晰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手段。诉讼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您解决纠纷提供了多种选择。调解可以有效缩短纠纷解决时间,降低您的诉讼成本(诉前调解不收取诉讼费用),提高履行率。您可在诉前、诉中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这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我们会根据您的申请,结合案情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并以“纠纷移转函”的形式,将纠纷转交给相关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双方申请法院出具确认书的,法院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查确认并出具裁定书,该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如果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您可以继续通过诉讼解决。

    五、请理性对待执行。案件经过裁判胜诉后应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但并不是所有的裁判结果都能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得以实现。如您是申请执行人,您在申请执行时应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如您不能提供,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您将承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甚至执行不能的风险。如您是被执行人,您应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您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动车一等以上座位;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禁止住星级以上宾馆;禁止旅游、度假等)。如果您有执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六、请依法定途径理性进行权利救济。您应当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方法表达诉求,通过正当途径行使诉讼权利。借助法律规定以外的渠道或者其他不适当方式向法院和法官施加不必要影响,对案件处理没有任何意义,且采取违法手段干扰和妨碍诉讼活动,将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您对审理程序中的案件有异议,可直接与主审法官沟通反映,解决不畅的,可向庭长反映。如您对案件裁判结果有异议,您可以通过上诉、申请再审等合法途径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法官会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您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也会应您的要求,根据一定的程序解释法律及裁判文书的涵义。但您如果长期进行无理信访或缠访、闹访、越级访,将依法受到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请依法监督法官办案。您在诉讼中应把精力放在案件证据上,有证举在法庭,有理说在法庭。请勿试图采取请托、宴请、送礼等既无必要也不正当的手段影响法官。对那些请托人、中间人,以及一些“诉讼掮客”的许诺或者以法院、法官名义提出的各种索费要求要保持警惕。法院在诉讼环节的各项收费在公示栏及裁判文书上均有明确体现,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从中渔利,损害您的利益和法院、法官的社会形象。不要轻信那些道听途说的传言,更不要以这些传言或无根据之辞动辄怀疑、诬告法官。如果您发现法官涉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或者言行不端,违背法官应有职业操守的,请随时向我院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为:6829113。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认真核实,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请依法行使对人民法院和法官的控告权。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其权益应予保障。如您对法院工作人员司法作风不满,可以依法进行控告,法院会逐一核查,查实我们会依法处理,查不实,你需配合法院依法澄清。您决不能毫无根据地随意指责法官有贪腐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如没有确凿证据或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谣言对法官提出控告,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您的这种控告行为不仅是对法院工作人员的人格污蔑,更是对司法公信的恶意破坏,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肆意侵犯。

    九、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如果您要咨询立案的相关问题或查询案件的审理情况等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1.您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平台热线;2.您可以登录大庆法院诉讼服务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3.您可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以上方式您均可以进行诉讼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信访投诉等,我们的工作人员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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