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

12.09.2018  05:00

    9月6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毕同春主持,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金力列席会议。

    会上,王金力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法官对于案件情况的汇报,并针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王金力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与审判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通过列席审委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重要的是为法官和检察官搭建相互学习共同促进的平台,有效促进法检工作的沟通与配合,不断提升每一起案件的办案质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毕同春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法院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方法,对于提高审判委员会司法决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齐齐哈尔市法院将继续深化探索,使审判委员会成为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互相沟通的重要平台,通过个案讨论、重大问题研究等方式形成工作共识,促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良性发展,共同促进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