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检察长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

27.08.2018  14:31
  8月24日,伊春市院检察长徐恒才依法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   此次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吴某故意伤害案。徐恒才检察长紧紧围绕该案定性、犯罪事实、证据链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社会效果等情况发表意见,充分阐释了检察机关的观点。同时,就本案年代久远、部分证据缺失、当时公安机关办案标准不高等实际情况,对此类案件进行梳理研讨,形成相关意见,提升此类案件的办案效率和效果。   徐恒才检察长在发言中提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核心目的,是要合力解决案件的争议焦点,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法检两院更好地统一法律标尺,有利于法检两院良性互动,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应当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并逐步向公益诉讼领域延伸,最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本次会议是伊春市院严格落实《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实施意见》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该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是一把手到一线办案的具体体现,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促进案件质量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