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近期防范强降雨工作的紧急通知

06.08.2017  17:01

各市(地)、县(区)供销合作社,绥芬河市、抚远市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据省气象部门预报,8月上旬全省大部地区将有一次较大降水天气过程。预计哈尔滨东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鸡西、双鸭山、鹤岗、伊春、黑河等地中到大雨,其中部分地区为大到暴雨,其他地方也有不同程度的降雨。为应对部分地区短时间发生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严重灾害,切实做好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防汛,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立即将本次强降雨信息传达到所属各单位,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防灾减灾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全体动员、全力以赴,确保防汛工作有序进行。各单位要适时启动防汛预案,严阵以待,保证万无一失。

          二、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和危险地段的职工。要对所管辖资产和企业等情况进行认真摸排,提早部署,并做好紧急转移准备工作,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级供销合作社针对受灾的单位和经营场所,要立即组织力量抓紧修复重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受灾信息,争取支持与帮助。在保险公司投保的单位,在灾害发生后,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做好向保险公司申请灾害理赔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各级供销社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承担防汛抗灾应急物资的代购代储任务,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做到灾情发生时能调得动、用得上,保证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所属单位要坚持强降雨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要亲自带班,并保证双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各单位负责人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电话全天候畅通。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附件: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  工作目标和依据

编制建立《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

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目的是为了在暴雨、洪涝等灾害发生时,统筹整合调配我系统人力、物力、财力,科学有序应对灾害,避免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二、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的原则。 实施《预案》抢险救灾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先人后物,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放在整个工作的首要位置,坚决杜绝因盲目指挥、盲目救援,造成次生灾害的损失。

2、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原则。提前在思想上、组织上、准备上做好部署和安排,切实做到万无一失。

3、坚持“服从指挥,统筹兼顾,全员动员、全力以赴,综合施救,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各单位。凡各单位及所属单位所在区域内发生的暴雨洪汛等自然灾害,导致洪水泛滥、山体崩塌和滑坡、泥石流、洪涝等重大地质气象灾害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适用于本预案。

四、  启动方式

本《预案》与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联合使用,在发

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所在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同时向“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直属单位防汛救灾抢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确定符合启动应急预案条件后,立即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五、  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任务

为加强系统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省社决定

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王德胜

副组长:王桂芝、孙正华、于晓林、隋国圣

组长和副组长负责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其职责是:

1、宣布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统一组织本系统各方面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抗灾抢险救援。

2、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灾害情况,取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3、宣布结束应急处置状态。

4、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成   员:省社机关各处室、省社直属各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  通讯联络组。

组长:赵晓东。成员由省社办公室、人事劳资处和直属

各单位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

(1)在接到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迅速通知各成员单位和人员。接收救援人员到位报告、救援进展等情况,并及时报告给领导小组。

(2)负责联系有关部门,通报灾害情况。

(3)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收集气象信息。

(4)负责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控工作。

2、抢险救援组。

组长:蔡立新。成员由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直属企业处及各直属单位业务科(股)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调查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并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实施。

(2)协同调配系统各方面力量,有序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3)负责救援人员培训工作。

3、安全保卫组。

组长:王启军。成员由省社财会处、安全保卫处及各单位保卫科(股)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抢险救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为救援现场提供安全技术指导。

(2)清点、登记和妥善保管抢救出的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和送医治疗。

(3)保证救援现场秩序,清除与救援无关人员和车辆,避免无为伤亡和损失。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冯洪章。成员由机关党委、省社物业中心和各直属单位后勤总务科(股)组成。

主要职责:

根据实际情况,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姜树春。成员省社财务处、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直属企业处、人事劳资处、机关党委、安全保卫处组成。

主要责任:

(1)清点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2)对抢救出的物品进行登记、保管、维修、返还。

(3)拟定救灾人员奖惩名单。

(4)做好受伤人员家属、单位员工、出租门店业户和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

(5)收集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六、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1、各单位要服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指挥,依靠当地灾害应急保障体系进行抢险救援。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组织领导、人员力量、物资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在防汛工作中,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细化措施。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天气变化,及时进行分析判断。要全面排查各种潜在的灾害隐患。

2、各抢险救援组要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制定工作预案,提高协同配合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要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提前添置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开展人员培训和演练工作。

3、各抢险救援组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听从指挥,坚守岗位。要顾全大局,团结一致,相互关爱,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不得出现因推诿、拖延、扯皮等造成贻误战机、事态扩大的现象发生。

4、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单位都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预案和组织架构,在发生灾害时,受灾单位要开展先期施救工作,减少灾害损失。在省社启动预案后,要听从指挥,积极配合省社领导小组和各救援组的工作。

5、各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在汛期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后,要第一时间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或迟到。人员变动或手机变更,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电话通畅,并设置备用联系方式。发生灾害时,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简练地报告情况,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受灾情况。

七、附则

本预案由省社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并根据情况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