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启动

04.08.2017  16:42

  记者从省气象局获悉,省政府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2日19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要求有关市(地)和相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随着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省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处、预报处、观测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科研所等单位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绥化、伊春、鹤岗、大庆市气象局保持应急响应状态。各单位按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将响应情况报告。

  从7月31日开始,省气象局发布强降雨预报,每日3次进行滚动订正预报,向省委、省政府等部门报送重大气象信息专报;加强与应急、防汛指挥、水利、水文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做好山洪灾害、城镇内涝气象灾害防范,与安监部门强化协作确保基础设施、生产生活安全保障;强化气象宣传科普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发布气象服务及防灾减灾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提升公众灾害防范能力。(袁长焕 记者贾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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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至4日,黑龙江省遭遇入汛后第二轮大范围强降水,全省14个站降水量在200毫米以上,91个站达100至200毫米,共计47站次降大暴雨,178站次降暴雨,影响范围占省域面积的71.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