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五常市法院:融情于理,执行法官高效执结案件

20.12.2021  15:32


    2018年5月张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找到付某借款25000元,付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给付张某,因二人是朋友关系,二人没有约定借款利息,张某给付某出具了借据一份。而后付某家中急需用款,多次找到张某索要该借款,张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给付。无奈,付某向五常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却辩称其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向原告借款,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张某应给付付某借款25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给付义务。

    该案于2021年12月9日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材料,同时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7张银行卡。在此期间,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对其释法明理,但是张某始终认为自己被朋友告上法庭丢了面子。执行干警察觉到张某并非不愿履行,而是心里在赌气,便融情于理告知张某,因为朋友间的借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不但会影响个人声誉,更严重的是,如果不配合执行工作,法院将依法冻结、扣划财产或对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措施,到那时更加得不偿失。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张某表示过两天就把案款交到法院。

    12月14日一大早,被执行人张某带着25000元执行款来到了法院,主动履行了生效文书规定的法律义务。

    今年以来,五常市法院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加大各类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