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没有时间限制

17.06.2016  14:10

  记者昨天从省卫计委获悉,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即2016年1月1日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时间限制。2016年以后生育子女的父母,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根据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我省而言,凡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前,符合下列几个条件的夫妻都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时间限制:一是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二是夫妻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三是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四是夫妻依法生育或收养多个子女,其子女死亡后,现存一个子女的,且现存子女未满18周岁或女方未满49周岁的;最后一种情况就是符合上述四种规定离婚或丧偶的,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证咋样办

  到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网站领取或下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批准,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审批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个人填表后,由夫妻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