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庆安县法院:奇葩租车人被法院强制执行

25.11.2021  00:50


    11月22日,庆安县法院执行干警凌晨出击,前往绥棱县,历时13小时,将被租车人租车后抵押给第三方的两台车辆强制扣回,返还给租赁公司,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哈尔滨居民周某在庆安县一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两台车辆后未及时归还,租赁公司将周某诉至法院,后经庆安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周某于11月6日归还汽车,同时支付租车费用16000元。周某在逾期未还后,在未履行给付义务的情况下,将所租车辆抵押给了第三方。租赁公司遂到法院立案,要求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马上采取行动,经多方调查摸排,得知车辆被周某抵押给了绥棱县的王某。11月22日凌晨4点,天还未亮,执行干警便冒着大雪出发了。在找到被执行车辆后,发现车辆都被铁链上锁了。执行干警便向王某释明了周某无权抵押车辆的错误行为,及依法扣车的法律依据。王某对此事表示质疑,在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了法律咨询后,配合法院执行。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在第三方处将该车辆扣回至庆安法院,而结束任务时已是傍晚。

    看着踏雪而归的执行干警,申请执行人长舒了一口气,对法院的执行力非常满意:“为百姓做实事、办好事,你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