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07.11.2017  19:07

  近日,青冈县委、县政府正式出台《青冈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青发〔2017〕18号),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黑发〔2015〕20号)和《中共绥化市委、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绥发〔2017〕15号)精神,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恢复振兴供销合作社发展活力和综合实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本着“服务立社、产业兴社、经营强社、走联合发展之路的原则”,立足服务“三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我县建设“百亿产业城、猛犸文化城、健康养生城”的思想目标,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为实现“五个青冈”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县供销合作社现代经营服务模式初步建立,基层社改造基本完成,供销系统实现新型组织体系健全完整,县级供销社“双线运行”体系全面建成,乡镇供销社的保有率达到100%;新型经营体系机制完备,新型服务功能完善,经营领域进一步拓宽,经济实力进一步壮大,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规范行业治理体系,完善治理结构,实现供销社一体化建设新格局。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完善行业组织体系。 重点解决历史原因造成的基层网点缺失、组织涣散、人员流失、僵尸企业等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构建起网络健全、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组织体系。

  1.明确职责加强行业管理。县供销社要加强对本系统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2.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基层社。按照经济区域整合基层社的原则,将基层社改造纳入当地小城镇建设规划,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继续活化机制,扩大经营服务领域和规模,进一步做大做强。对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要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财政资金投入和社会资本投资等多种方式,扩大自营业务,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置换和开发改造,着力提升经营服务功能。到2020年,基层社全部改造完毕,示范社达到5个。

  3.推行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和综合服务平台作用,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领办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产权、业务和服务融合,积极探索“两社”融合发展、一体化运营的新路径,探索生产型与服务型、合作制与股份合作制相结合的立体化复合型融合发展新模式。2017年,标准社达到4个,2020年达到16个。

   (二)发展壮大经营服务体系。 供销合作社要围绕为农、务农、姓农的基本要求,以覆盖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为载体,以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重点,着力构建经营机制完备、经营领域拓宽、经济实力壮大、经济效益提升的新型经营服务体系。

  1.提升为农生产服务水平。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兴办专业服务公司,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供销合作社建立为农服务数据库,加强“三农”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应用,提高为农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2.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依托我县农业资源优势,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打造农产品经营、加工产业集群,扩大经营规模,让广大农民从流通环节分享到更多收益。加快形成连接城乡、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备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培育一批重量级的农产品品牌,传承和发扬“供销合作社”品牌信誉。

  3.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水平。围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店),为城乡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餐饮住宿、文体娱乐、就业培训、信息咨询、休闲旅游等多样化“一站式”服务。2017年,连锁经营店发展到28家,到2020年发展到80家。实施“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工程”,广泛开展“党建带社建”活动,实施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供销社+互联网”为农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结合互动,将服务终端延伸到村屯。

  4.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和业态。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加快形成信息化、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推进“供销社+互联网”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农村商品流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加快建设区域性、专业性电商平台和终端信息交易平台,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2017年,电商服务站发展到34个,到2020年加盟店发展到330个。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

   (三)规范明晰行业治理体系。 加快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创新,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县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肩负着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各基层社要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1.完善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县供销社要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企业要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县供销社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

  2.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推进依法依章治社,进一步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实现理事会与监事会的同级配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联合社机关新进的相关工作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可探索实行聘任制,管理模式的选择和开展试点要严密程序,经批准后实施。

  3.坚持基层社的合作经济本质属性。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加快办成一批以农民为主体、具有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性质的合作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落实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提高农民社员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农民大户等农村能人入社参选,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 各乡镇、各部门要重视、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对已出台的扶持政策,要逐项梳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加大财政和项目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网点建设及老旧网点改造和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工程,进一步强化其为农服务功能。对供销合作社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处理好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

   (五)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 扶持供销合作社的政策要向基层社倾斜。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重组新建基层社的设立登记、现有基层社的规范登记和执照年检等管理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可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

   (六)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领导。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把关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销合作社。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县级财政要对试点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要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选拔素质高、能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热爱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干部充实到县级联合社领导班子。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担负起领导责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把相关措施落到实处。

   (七)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县供销社要切实增强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系统地开展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培训,健全科学的识人、选人、用人、留人机制,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供销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勤俭办社等优良传统,推进以为农、务农、姓农为核心的供销合作社建设,汇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绥化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