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两级检察院:针对民企所需 对接司法保障

27.05.2019  17:03
  走访民营企业,了解法律需求,对接检企服务保障。4月下旬以来,双鸭山市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纷纷走进民营企业生产一线,与员工座谈,零距离了解企业生产情况,以及现实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共商解决之策,深受企业欢迎。   据了解,这一次大规模走进民营企业活动,是双鸭山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会审定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文件精神的实际举措,也是落实《全省检察机关院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的具体行动。对此,双鸭山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军亲自安排部署并带领两级院班子成员开展民营企业对接工作。   “每到一个企业,每搞一次座谈,我们都要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企业的经营范围、人员规模、工程资质、公司及个人荣誉情况和经营发展中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并就本次走访的目的和检察院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能够给予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据付军介绍,按照省检察院要求,在走访企业过程中,两级院班子成员将已打印装订成册的《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18条意见》、《服务民营经济10条措施》和《“八条禁令”》等文件发给各民营企业。   为使民营企业对检察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认识,本次对接工作中两级检察院特别将宣传月活动中制作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手册》、《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发至各民营企业,班子成员对宣传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认真倾听了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征求了包括民营企业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走访座谈听民意,研究对策用实举。双鸭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在与民营企业对接工作中,既加强了检企间的交流与沟通,又进一步宣传了法律宣传了检察职能,对于企业预防侵权行为,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同时,双鸭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对交流对接中对今后检察工作如何保障企业发展形成了共识:
   一是必须以精准司法,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大家谈到,近年来,最高检对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高度重视,先后制定多个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双鸭山市两级院将严格按照最高检、省院在民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工作要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二是必须结合专项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利和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犯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行政案件,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合理诉求,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正常发展。
   三是必须提升法律服务,畅通企业发展“绿色通道”。 大家一致表示,双鸭山市两级检察院将继续定期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宣传“七进”活动,在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企业法务等方面给予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拓展法律服务渠道,成为众多民营企业的“贴心人”。2019年,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将持续联系服务辖区民营企业,与工商联共同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法律服务,帮助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四是必须在不断查摆问题中加强整改,寻找精准帮扶的突破口。 检察机关将认真查找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和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加强检企沟通和交流,加大检察机关帮助民营企业分析法律风险点的力度,积极主动开展民营企业对接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助推双鸭山市民营企业发展驶入“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