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下月召开阶梯水价听证会 征集参加人和旁听人

20.10.2015  15:34

  黑龙江晨报19日讯(记者张博)今天,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公告,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要求,经哈市政府同意,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11月中下旬召开哈市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并征集消费者参加人与旁听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7名,包括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等参加人15名,消费者参加人12名和旁听人10名。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征集消费者参加人12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听证会旁听人10名,采取自愿报名、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方式产生,额满为止。

  报名时间:10月20日-22日,每日8:30-11:30、13:30-17:00;

  报名地点:哈市发改委一楼接待室(道里区西六道街37号)。

  报名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真实相关信息。

   链接:

  目前,哈市居民水价2.4元/立方米,排污费0.8元/立方米,合计3.2元/立方米。

  2013年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5月1日起,北京实施三档阶梯水价,第一档年用水量不超180吨,水价由4元/吨调至5元/吨;第二档年用水量181至260吨,水价7元/吨;第三档在260吨以上,水价达到9元/吨。

编辑:谢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