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水价要来了 下月召开听证会

20.10.2015  09:40

  2014年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按此要求,11月中下旬,哈市将召开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

  “阶梯水价”的基本特点是用水越多,水价越贵。当用户的月使用水量未超过分界点时,可按正常的水价收取水费,当超过第一个分界点时按较高的水价收取水费,当月使用水量超过第二个分界点按更高的水价收取水费,从而合理限制用户的用水量,达到节约用水、避免水资源浪费的目的。实行阶梯水价后,一户一表一卡,凭卡用水,用水量记录在各自的卡中,表中数量用完后表将自动关阀停水,用户需重新购水后才能再次开阀供水。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7名。

  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

  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12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报名时间:10月20日至22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

  报名地点:市发改委一楼接待室(道里区西六道街37号)

  注:报名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真实相关信息

  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等参加人15名,按照相关规定产生。

  本次听证会旁听人10名,采取自愿报名、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方式产生,额满为止,报名办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