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同时拥有土地证产权证的换新证不收费

31.08.2016  14:34

  29日,哈尔滨市市区内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自此,全市将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据介绍,市民未来购买商品房或交易二手房将不再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而同时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动产,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王洪斌介绍,市民购买商品房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只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销售票据即可办理,市民提交申请书后,20个工作日内即可拿到《不动产权证书》。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市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除了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

  想将以前的房产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更换成新证的市民和单位,如果同时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拥有房产权属证书,无土地权属证书的,办理住宅类的《不动产权证书》收取不动产登记费80元,办理非住宅类的《不动产权证书》收取不动产登记费550元。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还需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及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