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严处理!7名阻碍执行职务者被拘留!

21.01.2019  16:03

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对公安民警人身安全和个人声誉造成严重侵害,也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严重干扰了公安民警依法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使命。近日,宾县公安局依法对4起阻碍、妨害民警执行职务案件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对7名阻碍执行职务者予以行政拘留,其中,3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8年11月17日19时许,宾县公安局胜利街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出警指令,民警梅杨、李松徽赶到位于宾州镇龙广小区的现场,报警人张某成在见到民警后,辱骂民警并对民警李松徽进行殴打,张某成随后被赶来处置的民警控制。2018年11月18日,张某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因涉嫌妨害公务罪于2018年11月28日被刑事拘留,于2018年12月1日被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8日18时许,宾县宁远镇青阳村村民于某双、于某权兄弟因家庭纠纷互相殴斗。宁远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民警梁宇和辅警白景文出警到现场开展调查。在调节过程中,于某双不听劝阻,反而踢踹白景文,并拿起砖头袭击梁宇、白景文2人。梁宇、白景文2人在对于某双进行控制的过程中,于某权上前推拽民警。此时,于某双继续用砖头对梁宇、白景文进行殴打,导致2人的手机和执法记录仪被打落。于某双和于某权被随后赶来增援的民警控制。最终,民警梁宇头部受伤被缝合3针,左脸部淤肿;白景文头部多处开放伤,缝合10余针。2018年12月9日,于某双、于某权2人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因涉嫌妨害公务罪于2018年12月19日被刑事拘留,于2018年12月26日被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9日晚,宾县宾西镇发生一起治安案件。宾西镇某企业工人邹某旺、李某鹏、王某坤、吴某义、闫某、闫某宇等人酒后在大街上打砸王某、马某、刘某的车辆,并对王某等人进行殴打。宾西派出所教导员范晓东带领民警于鸿洲和3名辅警出警处置,上述6人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对2名民警和3名辅警进行辱骂、撕扯并殴打。

2018年12月10日,邹某旺、李某鹏、王某坤因阻碍执行职务和寻衅滋事被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吴某义、闫某、闫某宇3人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13日下午,宾县常安镇宾阳村张某利报警,称其弟弟张某臣到其家中闹事。常安派出所所长徐长青带领辅警刘利出警。在民警调查时,张某臣突然抄起板凳欲殴打张某利,民警迅速予以阻拦,张某臣反手却对民警徐长青、辅警刘利进行殴打。1月14日,张某臣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