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向阳区法院:院长邀您观庭审 体验司法“零距离”

30.11.2017  23:0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积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鹤岗市向阳区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为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拉开了序幕。

    11月29日上午,向阳区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共计20余人观摩庭审活动。此次庭审,由向阳区法院院长李金国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向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周立华出庭支持公诉,在黑龙江法院网视频台同步直播。经过近1个小时的庭审,最终当庭宣判:被告人白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们纷纷为法院的司法公开点赞,表示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院长以庭审讲法制课,推出“零距离”体验司法服务,让我们更加了解法院工作,真正感受到法院工作的公开、透明,促进了司法公正。该院院长李金国表示,今后会把“公众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