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首本不动产登记证书颁出

29.08.2016  20:02

 

  8月29日,在哈尔滨市市民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大厅,哈尔滨市市委常委、副市长丛科明向市教育局颁发了市区内首本编号为D23000100001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市本级9个区(17个分中心)将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自此,全市所属9区9县(市)全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外服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据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王洪斌介绍,在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工作中统一使用了由国务院授权、全国统一编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其他证书将不再发放。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力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哈尔滨市本级和县(市)将按照规定,采取“登管分离”的原则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哈尔滨市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鉴于目前采取“登管分离”的原则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又密不可分,因此市本级9个区按照市政府要求,为方便群众,房产交易、土地转移、不动产登记在一个大厅合署办公,以确保业务无缝衔接,实现“‘一站式’、规范化服务”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减轻企业、群众负担,利国便民。(郭连军孙佳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