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15.11.2017  15:31

  日前,中国文明网公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在2015年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之后,经复查确认哈尔滨市继续保留荣誉称号。

  今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进行自查、省级审查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复查测评等复查程序,开展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中央文明办组织的网上材料审核结果和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组织的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结果,提出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建议,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最终形成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83个),哈尔滨市位列其中。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发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近年来,哈尔滨市结合市情出台《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持续实施市民文明素质十大提升工程,通过实施重要节点交通疏解、老旧小区道路升级改造项目解决行路难、停车难等交通问题,聚焦居民庭院、背街背巷、城乡结合部、郊区乡镇等城市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通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特色化水平、建设和谐宜居城市等一系列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幸福指数和城乡环境质量、整体文明程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