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举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

16.09.2015  19:40

  9月16日下午,哈市举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经测算,居民供热价格拟由现行的40.35元/平方米调整为38.32元/平方米,下降2.03元,降幅5.03%。

  听证会上,市发改委陈述了定价听证方案,并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确认居民供热单位定价成本为37.20元/平方米。经测算,居民供热价格拟由现行的40.35元/平方米调整为38.32元/平方米,下降2.03元,降幅5.03%。

  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7人,其中,消费者12人、经营者4人、专家学者2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利益相关方3人、政府有关部门4人。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消费者参加人的构成和比例均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产生过程合法、公开、透明。

  会后,市发改委将按规定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呈报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批准后,哈市新的居民供热价格政策将于近日出台实施。

  另据了解,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此次下调居民供热价格,仍按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做好2013至2014年度供热保障对象网上认定和热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继续对供热保障对象施行用热补贴。

  同时,鉴于此次供热单位定价成本依据当前煤炭价格457.76元/吨核定,拟将当前煤炭价格确定为下次实施煤热价格联动的基准煤价,并于今后每年定期公布供热成本和煤炭价格,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供热价格适时合规调整,切实维护供热价格调整的时效性、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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