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积极支持哈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

28.06.2017  17:49

自2015年哈市入选国家首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以下简称“两创示范”)以来,市财政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哈市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为保障哈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更加规范有序,助推创业创新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的意见》和《哈尔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顺利实施“两创示范”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哈市入选“两创示范”城市后,中央财政在三年示范期内给予专项补助资金9亿元。截至目前,市财政已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8.1亿元,累计拨付5.38亿元,占比66%,其中,投入支持创业创新空间建设方面资金0.88亿元;投入相关公共服务方面资金0.27亿元;投入融资支持方面资金4.23亿元。

截至2016年底,哈市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比例达到21.02%;小微企业就业人数三年增长比例达到20.2%;小微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比例达到45.29%;小微企业拥有授权专利增长比例28.74%。根据财政部绩效考核结果,四项考核指标均已完成并超过既定目标。

2017年是哈市“两创示范”工作的收官之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创新创业政策宣传,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聚集服务资源,培育发展经济新动能,拓展融资途径和融资规模,全面推动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确保完成国家各项考核目标。

(来源: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