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哈工大成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26.06.2017  04:53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第二批共92个双创示范基地,其中哈尔滨新区成为区域示范基地,哈尔滨工业大学成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

  《意见》指出,鼓励创新创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企业均可享受相关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出台激励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措施办法;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保障方式,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依托科技园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降低创业门槛。试点推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创业孵化基地。双创示范基地可根据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数量和孵化效果,给予一定奖补。

  返乡下乡人员可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鼓励留学人员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方式创办企业。简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等手续,降低服务门槛,依法为全国重点引才计划引进人才及由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