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整治广场舞噪音扰民 警告还不改最高罚五百

19.06.2014  11:35

  黑龙江新闻网讯 (谈北 记者 王秋实) 18日,记者从哈市行政执法局了解到,进入夏季,关于“广场舞”等噪音扰民问题市民反映强烈,因此,哈市执法局将对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警告后仍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五百元罚款。

  据介绍,噪音扰民经多次警告拒不整改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押音响设备,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侮辱、殴打执法人员或者妨碍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清理整治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音量超过60分贝以上

  在居民区内22时至次日6时产生环境噪音

  干扰他人生活的露天娱乐活动 在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