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四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12.04.2018  13:33

  新华社哈尔滨4月11日电(记者杨思琪)记者11日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黑龙江省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将针对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严禁“无证无照”“有照无证”和“超范围”办学,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改。

  针对学科类“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知识教学类学前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严格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个别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对于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教学或管理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同时对学校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

  根据《黑龙江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此次治理将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2018年11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2019年2月底前完成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