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垦区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助推公益诉讼工作纵深发展

29.08.2018  17:26

  黑龙江省垦区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公益诉讼作为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出发点,通过公益诉讼有效解决了垦区环境污染问题。今年以来,垦区检察机关共办理2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已下发检察建议12件,行政机关已整改10件,2件等待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到83%。
 

   加强沟通,依法认真履职。 垦区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严把公益诉讼案件质量关,每起案件都严格审查,准确把握案件质量。对已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恢复被破坏的环境提供整改方案和评估验收方案。为确保发出的检察建议能够落实,垦区检察机关民行部门检察人员及时跟进监督,直接进入整改现场监督整改,对现场情况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证据采集,同时召集第三方评估验收,促进行政部门履职到位,推动问题真正解决。
   严格审查,夯实案件质量。 垦区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强化督促指导,对每起案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检察干警主动深入案发现场走访调查、核查事实、固定证据,为诉前程序的顺利进行打好基础。6月初,红兴隆农垦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八五三农场尚品唐潮洗浴、八五二农场大众洗浴、八五二农场林苑浴池等三个洗浴中心均使用10吨以下高污染燃煤小锅炉。三个洗浴中心在没有安装任何除尘设施的情况下直接向大气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染物,导致区域大气环境受到污染。在对这三个洗浴中心污染大气案进行调查时,民行科检察人员深入实地进行走访,及时掌握第一手证据,联系省环境保护厅垦区红兴隆环境保护分局,确定管辖权后,与该机关沟通共同调查取证,当日到达现场进行勘验、制作现场方位图、采集当日影像证据。在与经营者多次沟通说明问题严重性后,经营者同意检察人员深入洗浴中心锅炉房了解情况,进一步进行证据收集。经过检察人员的不懈努力,三个洗浴中心污染大气环境证据初步调查清楚,顺利进入了诉前程序。
   有效监督,保护生态环境。 垦区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认真落实高检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精神,把保护生态环境普惠民生作为工作重点。红兴隆农垦区检察院于4月10日收到群众反映岭军养猪场扩建规模后,私建排水暗管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至挠力河。养猪场污染挠力河初步证据调查结束后,经农垦分院批示于5月17立案,现该案已进入诉前程序,红兴隆农垦区检察院向省环境保护厅垦区红兴隆环境保护分局送至诉前检察建议。环保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项会议落实挠力河污染治理,该院民行部门检察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多次到挠力河污染段取水采样、拍照,通过检验单位对挠力河污染段水质污染前后进行对比和检验,实现对环保部门履行水污染治理的监督,最终达到事要解决的目的,使挠力河恢复到污染前的水清、河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