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子河法院网络执行反应快、异地冻结填空白

21.11.2017  18:17

    近日,鸡西市城子河法院在执行胡某申请执行温州某公司工伤保险纠纷一案中,依靠执行案管系统“总对总”司法查控网络体系快速反应,进行查控和异地冻结,凸显了科技的力量,也填补了城子河区法院网络执行中异地冻结款项的空白。

    2017年9月15日,鸡西市城子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工伤保险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温州某公司赔偿原告胡某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款11余万元。温州某公司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胡某于11月上旬向城子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在接到案件信息之后,集中查控组线上查控人员立即对被执行人温州某公司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近日,发现被执行人在温州某银行有存款40万余元。由于城子河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的历史特殊原因,在网络冻结、扣划方面一直处于空白状态,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刻不容缓,承办法官、执行人员立即和查控组对接,查控组负责人金京伟也迅速向上级法院指挥中心汇报寻求指导帮助、向兄弟法院同行咨询请求协助,通过执行网络在线上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2017年11月20日,城子河法院查收到温州某银行的网络回执,已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金额共118332元。城子河区法院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最大程度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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