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法院:向楷模学习 用榜样的力量践行“两学一做”

11.07.2017  21:42

    7月10日,塔河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集中观看了《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特别节目。

    今年3月,我省哈尔滨市巴彦县法院兴隆法庭庭长刘春荣参加了由最高院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一时间,刘春荣这个名字就映入了全国法官们的眼帘,她用一心为民,坚守“务实、为民、清廉”的工作信条,时刻关心群众疾苦,急百姓之所急的工作热情,积极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法律服务,耐心细致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誉,她是广大法官学习的榜样和楷模。

    院长陆长平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开展向“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学习活动,向人民的好法官刘春荣同志学习,学习她勤勉敬业、忠实履职、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争当合格党员、争做好法官,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积极践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饱满的热情、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黑河市爱辉区法院积极开展向“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刘春荣学习活动
    黑河市爱辉区法院积极响应省高院做出的开展向法院
大庆法院认真开展向“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刘春荣学习活动
    大庆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向“我最喜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