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法院: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 助力“公信立院”建设

08.08.2017  18:05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和省高院司法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提高审判业务质效,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助力“公信立院”建设,大同区法院制定了《大同区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专业法官会议人员组成范围、议事程序等内容。

    8月7日,大庆市大同区法院召开第一次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研究了1件合同纠纷案件,2件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会议由分管民商事审判的副院长于振龙主持,7名资深民商事法官参加。

    会议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热烈讨论,与会法官们运用自己的业务知识和实务经验,围绕承办人在审理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难题发表意见,并就案件审理中的争议焦点问题及法律适用难题展开讨论,给出自己的建议及理由。上述建议经整理后供合议庭参考。相关案件的承办法官一致认为:专业法官会议意见开拓了承办人的办案思路,有助于承办人攻克法律适用难题,从而使疑难案件的审理结论更加经得起推敲。

    会议最后,于振龙副院长代表院党组就专业法官会议的提请和召开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在“”上下功夫,大同区法院专业法官会议的相关制度还处于试运行阶段,要进一步充实完善,从而充分发挥好其研究疑难法律适用问题、为法官办案提供咨询服务的功能;第二是要在“”上做文章,严格按照《大同区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召开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办公室做好会前通知等事务,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且要提交书面报告,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应在会前阅读报告并做好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