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召开司法巡查工作会议

07.08.2017  18:03


会议现场。

    8月4日下午,鹤岗中院召开司法巡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对基层法院的司法巡查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刚主持会议并讲话,中院司法巡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鹤岗中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司法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司法巡查工作的指导原则、领导机构、重点巡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并对各成员部门的司法巡查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今年9月份前,将完成对工农、南山、兴山3个基层法院的巡查工作,巡查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司法改革部署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进展、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十五项重点工作。

    刘庆刚就开展好此次司法巡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在巡查前制定问题清单,带着问题去检查,注重发现问题,真实反映问题,着力解决问题,要树立多项思维,坚持多策并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增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二是要抓好统筹兼顾。要将司法巡查工作与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司法巡查促进落实。三是要确保司法巡查工作质量。要认真总结在司法巡查工作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和查摆出的问题与不足。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同时要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被巡查对象尽快整改到位,确保司法巡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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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