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建立健全家事审判制度体系

02.09.2017  01:35

    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大庆中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新路径,特别是近日出台《家事案件审判操作规程》《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家事案件调查员工作规程》《家事案件调解员工作规程》《家事案件心理测试员工作规程》《家事案件心理疏导员工作规程》6项制度,初步形成了具有大庆特色的家事审判工作格局。

    一是落实专业分工。大庆中院深刻认识到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审理思路和方式方法,对提升审判质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年初即按照繁简分流思路,在民一庭设立婚姻家事审判合议庭,安排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通晓社会风俗习惯的资深法官,专门审理婚姻家事案件,经过半年的运作,实现了法官个人的优势特长得到有效发挥、案多人少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审判专业化和专项化工作得到有效推动“三赢”。

    二是明确审判理念。在家事审判中,以“”为功能定位,将稳定婚姻家庭关系作为家事审判最基本的功能定位;以“”为关注目标,将案件审判由侧重财产权益保护转变为全面关注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和财产权益;以“”为重要方式,注意将法律刚性与司法柔性有机结合起来,力促家庭矛盾化解;以“”为助推措施,充分发挥家事审判情感修复的特殊功能,修复失和的夫妻感情、受损的家庭亲情、受伤的子女心灵,推动家事审判更加专业化、人性化。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当事人庭前分别填写自己的经济状况,当事人隐匿、虚报财产要承担法律责任;建立亲子关系报告制度,对涉及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案件,委托家事调查员对子女与其父母长期以来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或委托心理测试员对当事人及其子女进行心理测试,形成调查报告或测试报告供法官参考;建立心理疏导员制度,委托心理专家针对情绪异常当事人的心理危机、生活问题、身心疾病等进行疏导;建立人身安全保护案件绿色诉讼通道,反对家庭暴力;加快要素式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婚姻家事案件的审判效率。

    四是加强统筹协调。与工青妇、民政、司法、关工委、法学会等单位沟通联系,正在从上述单位推荐人选中选任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测试员、心理疏导员,并与其他审判战线、其他工作需要的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联络员等进行整合,努力打造一支人员相对固定、常规性较强、能够较好地服务法院审判工作的外部专门力量。推动法院内部工作事项向社会各方面延伸,合理利用社会力量,把单一的审判任务变成全社会维稳促和的整体责任,扩大工作成效。

责任编辑:刘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