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高新区法院:疫情不挡执行路 优先执结民生案

20.03.2020  16:26


    “你好,我们三个人的劳务费已全部收到,非常感谢高新区法院执行局,谢谢!”近日,申请执行人林某向大庆市高新区法院法官说。

    申请执行人林某、赵某、孙某系大庆市一装修公司的工人,因装修公司拖欠劳务费,三人无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庭调解,由装修公司一次性给付三人劳务费共计58280元。但装修公司并未按照仲裁调解书履行义务,三人遂于2020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新区法院法官贾李强仔细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并很快从中发现三名申请人均为50岁以上、无正式工作、生活特别困难。当时,春节脚步临近,这笔劳务费对三申请执行人“过好年”来说至关重要。贾李强多次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但未查到其名下有供执行财产,且公司已停业多日。随后,贾李强通过工商登记,找到了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商某,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严重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商某与三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并于当日给付20000元,余款承诺尽快给付。

    春节后,被执行人以疫情受损、无力给付为由,拒不支付剩余劳务费,并自称公司为“承担疫情防控任务企业”。经查,被执行人并非属于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且已停业数月。而三名申请执行人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急需该笔劳务费维持生计。鉴于上述情况,贾李强再次打电话,明确告知:“疫情期间不执行,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如再执迷,除将司法拘留外,还要追究其它法律责任。”看到法院强硬执行攻势,无理的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商某最终于3月12日将余款38280元通过执行案款缴纳二维码方式履行完毕。至此,三件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