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县法院启用轻刑快审机制审结四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

15.01.2018  22:51

    漠河县法院认真落实全区刑事审判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轻刑快审”机制,缓解案多人少矛盾。1月9日,审结4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提升了司法效率。

    4起案件立案后,刑事法官向四名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询问了被告人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适用轻刑快审程序意见,确定该案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充分保证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中,4名被告人被同时带上法庭,公诉人依次宣读了起诉书并发表了量刑建议,4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庭前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承办法官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予以采信,并对4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当庭作出宣判,4名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整个庭审过程用时30多分钟,每起案件用时不到10分钟,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

    新年伊始,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公诉机关就移送起诉10多起刑事案件,漠河县法院为全面提升刑事审判质效,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以落实三项规程为载体,落实轻刑快审机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合力对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实现快审快结,切实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压缩了办案程序,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为2018年的刑事审判工作开了个好头。

 
去年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8727件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2017年刑事案件审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牡丹江中院以“四个坚持”为根本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始终坚持“教育惩罚并重”、始终坚持参与社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