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32岁,民警王春天倒在疫情防控一线

12.02.2020  13:50

  2月11日15时许,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新工地派出所四级警长,副所长王春天同志与辅警崔红宇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平阳南苑小区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小区封控任务时,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晕倒,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2岁。

  王春天,男,1988年1月19日生人,大学文化,中共预备党员,2014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曾任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科员、铁锋分局新工地派出所科员,现任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新工地派出所四级警长,副所长。2016年获市局嘉奖,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7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王春天负责的辖区1000多户,3000多人,“春天警务室”是派出所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社区警务室,作为派出所警组负责人,他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承担了治安案件、基层基础等大量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王春天同志将妻子和孩子送到大庆肇州市岳母家,主动请缨,放弃休息,深入辖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预防、排查工作,核查各类人员信息4000余条,跑遍了辖区180多家商户,连续20多天一直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彰显了人民公安为人民、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大无畏精神。

  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王春天扎根一线,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身为社区民警,无论是安保维稳工作中,还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都冲在前、干在前,为维护辖区稳定、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贡献。王春天父母为龙江县山泉镇柳树村农民,母亲常年瘫痪在床,靠年迈的父亲照顾;妻子王晓雨为龙江县中心镇小学教师,孩子16个月大。

  在这个春天即将到来的日子,让我们永远记着有这样一位亲爱的人民公安民警王春天。

王春天被命名为全省道德模范
  17日,为表彰王春天同志的先进事迹,人民政府主办
王春天被命名为黑龙江省道德模范
  为表彰王春天的先进事迹,弘扬其崇高精神,新华网黑龙江频道